旅游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
旅游学院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
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,根据《泰山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泰院政发〔2024〕46号),结合旅游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。
工作原则
1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。
2、符合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资源条件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。
3、尊重学生意愿,同时兼顾专业发展需求和学生个人发展。
组织机构
1、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
组长:秦鹏、史卫东
成员:姜菲菲、吕臣、谢仲文
职责:全面负责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、实施与协调,制定学院转
专业工作方案,审核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等。
2、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
组长:谢仲文
成员:张冬梅、马艳艳、李佳正
职责: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,包括学生报名组织、资格审核、
考核安排、成绩计算与排名、名单公示与上报等。
申请条件
基本条件
1、 申请者须为2024级全日制一年级本、专科在校生,不含专科起点两年制本科、音乐类、春季高考、贯通培养等特殊类别专业学生。
2、 不允许跨培养层次转专业;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不允许在本大类专业间互转。
经过专业水平省级统考测试后才能录取的专业可以在录取规
则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。
已修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情况,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,已完
成学年注册。
学生的高考成绩和高考科目组合必须符合可转入专业的招生
要求(具体要求参见招生简章)。
资格条件
符合基本条件,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转专业:
必修课(含环节)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内排名前50%(含)。
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,需提供二级甲等及
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及相关材料。
转专业流程
(一)学生申请
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,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专业辅导员
提交转专业申请表(附件1)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(如成绩排名证明、医院诊断证明等)。
学生需在申请表中明确填写申请转入的专业及申请理由。
(二)资格审核
学生所在专业辅导员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,核实学生
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,重点审核学生的成绩排名、必修课程成绩、纪律处分记录、高考成绩及科目组合等情况。
初审通过后,辅导员将申请材料汇总提交至学院转专业工作
小组进行复审。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考核环节。
考核方式
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,采用以下考核方式:
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:按照报名学生的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,绩点高者优先录取。
成绩计算与排名
直接按照学生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进行排名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。
名单公示与上报
1、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成绩排名,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,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。
2、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学生可向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,学院将对申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,并及时给予答复。
3、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。
收受计划
接收计划
1、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资源、师资力量、教学条件等情况,确定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(附件2)。
2、接收计划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,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专业开课情况
1、学院将提前公布各专业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信息(附件3),供申请转专业学生参考。
2、转专业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,补修未修课程,学院将协助学生制定补修计划,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。
其他事项
1、转专业学生一经确定,不得再转回原专业。
2、转专业学生需按照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。
3、转专业工作期间,学生需继续在原专业学习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,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。
4、本工作方案由旅游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附件1、旅游学院转专业申请表
附件2、旅游学院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